使用條款

SellingPilot —— 多渠道電商中樞平臺

生效日期:2026 年 6 月 1 日 | 版本 1.1

重要提示 在訪問或使用本平臺之前,請仔細閱讀本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一旦建立賬戶、點選「我同意」或訪問本平臺,您(「賣家」或「使用者」)即同意受本條款約束。若您不同意,請勿訪問或使用本平臺。

第 1 條 —— 引言與適用範圍

1.1 關於本平臺

SellingPilot(以下稱「本平臺」)是一款軟體即服務(SaaS)中樞應用,由 Alkers Solutions Inc.(以「SellingPilot」名義經營,以下稱「我們」或「SellingPilot」)運營,旨在幫助電商賣家(以下稱「賣家」或「您」):

  • 在多個銷售渠道和市場上整合並管理商品刊登(listing);
  • 管理庫存水平、倉庫位置及物流操作;
  • 在多個溝通渠道上與客戶互動,並管理客服流程;
  • 在統一介面中處理、管理並履行來自多個銷售渠道的訂單;
  • 開展商品表現分析與銷售資料分析;
  • 對接第三方物流商、承運商及履約合作伙伴。

1.2 約束力

本條款構成您與 SellingPilot 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若您是代表某一企業實體簽署本條款,您宣告並保證您有權約束該實體,且本條款中「您」或「賣家」的表述均適用於該實體。

本條款以引用方式納入以下附加政策與協議,每一份均構成您與 SellingPilot 之間約束性協議的組成部分:

若本條款與任何其他被納入的協議之間存在衝突,就該衝突所涉事項而言,以更具體的協議為準。

第 2 條 —— 資格與賬戶註冊

2.1 資格要求

要使用本平臺,您必須:(a)是合法註冊的企業實體,或經營合法電商零售業務的個人;(b)年滿十八(18)週歲;(c)具有簽署本條款的法律許可權;且(d)未因適用法律法規(包括貿易制裁)而被禁止接受本平臺的服務。

2.2 賬戶註冊

您必須建立賬戶才能訪問本平臺。註冊時,您同意:(a)提供準確、最新且完整的資訊;(b)維護並及時更新賬戶資訊,使其保持準確完整;(c)維護賬戶憑證(credentials)的安全與保密;(d)不與任何未經授權的第三方共享賬戶憑證;且(e)對您賬戶下發生的所有活動承擔全部責任。

2.3 子使用者與團隊訪問

賣家可邀請子使用者(以下稱「團隊成員」)在賣家賬戶下訪問本平臺。賣家須獨自負責:(a)為團隊成員設定適當的許可權級別;(b)確保團隊成員遵守本條款;且(c)團隊成員透過賣家賬戶所採取的一切行為。對於不再需要訪問許可權的團隊成員,賣家須及時取消其訪問許可權。

2.4 賬戶核實

SellingPilot 保留隨時核實您的身份、業務合法性以及對本條款遵守情況的權利。您同意配合此類核實,包括按合理要求提供額外檔案。對於未能透過核實的賬戶,SellingPilot 可予以暫停或終止。

第 3 條 —— 多渠道商品刊登

3.1 刊登的建立與管理

本平臺使賣家能夠在已連線的銷售渠道和市場上建立、釋出並管理商品刊登。賣家須獨自負責:(a)所有商品資訊、描述、定價及圖片的準確性、完整性與合法性;(b)遵守各連線渠道或市場的刊登要求、類目限制及內容政策;(c)取得商品圖片、描述及其他內容所需的一切權利、許可與授權;且(d)確保刊登不侵犯第三方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賣家因刊登侵犯第三方智慧財產權而對 SellingPilot 承擔的賠償(indemnify)義務,詳見第 13.6 條。

3.2 渠道整合

本平臺支援與第三方市場及銷售渠道(各稱「渠道」)整合。透過連線某一渠道,您授權本平臺:(a)訪問並管理您在該渠道上的賣家賬戶;(b)代您建立、修改及刪除刊登;(c)從該渠道獲取訂單與庫存資料;且(d)執行提供該整合所需的其他操作。

您確認:(a)渠道整合須受各渠道自身服務條款及賣家政策約束;(b)SellingPilot 不控制亦不為任何渠道背書;且(c)SellingPilot 對任何渠道的行為、政策或服務中斷概不負責。賣家須負責使自己在各渠道的賬戶維持良好狀態。

3.3 禁止刊登的商品

賣家不得使用本平臺刊登、銷售或推廣:

  • 假冒、未經授權的仿製品或侵犯商標的商品;
  • 贓物或以欺詐手段取得的商品;
  • 受禁止或管制的物質,包括無許可的藥品或受管制的化學品;
  • 受許可限制的武器、槍支或部件(未取得適當許可及渠道授權者);
  • 違反適用的消費者保護、安全或產品責任法律的商品;
  • 欺詐、誤導、誹謗、淫穢或侵犯第三方權利的內容;
  • 任何被任一連線渠道政策明令禁止的商品。

SellingPilot 保留在不事先通知、且對賣家不承擔任何責任的情況下,刪除任何違反本條款或適用法律的刊登的權利。賣家因禁止刊登的商品所引發索賠(包括與智慧財產權侵權、產品責任及違反渠道政策相關的索賠)而對 SellingPilot 承擔的賠償義務,詳見第 13.5、13.6 及 13.7 條。

3.4 定價準確性

賣家須獨自負責在所有連線渠道上設定並維護準確的定價。SellingPilot 對任何定價錯誤、渠道強制的重新定價政策,或因定價不準確而產生的損失概不負責。在提供自動重新定價工具的情況下,賣家須負責在適用渠道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配置重新定價規則。

第 4 條 —— 庫存與物流管理

4.1 庫存同步

本平臺提供庫存同步功能,幫助賣家在各連線渠道間保持一致的庫存水平。賣家確認:(a)同步可能受渠道施加的 API 呼叫頻率限制或延遲影響;(b)SellingPilot 不保證庫存資料在所有渠道、任何時刻均實時準確;且(c)賣家須負責監控庫存水平並解決差異。

4.2 倉庫與履約整合

在本平臺支援與倉庫、第三方物流商(以下稱「3PL」)或履約中心連線的情況下,賣家授權 SellingPilot 代賣家向此類合作伙伴傳送發貨指令、揀貨/打包/發貨請求及庫存調整。賣家須負責:(a)在本平臺內維護準確的倉庫位置資料;(b)與 3PL 合作伙伴之間的合同關係;且(c)確保 3PL 合作伙伴擁有履行訂單所需的訪問許可權與資訊。

4.3 承運商與運輸整合

本平臺可提供運費計算器、面單生成及承運商整合(以下稱「運輸工具」)。運輸工具的使用須受相應承運商的條款與條件約束。SellingPilot 不保證運費、送達時間或承運商的可用性。賣家須獨自負責選擇適當的運輸方式並確保遵守承運商條款。

4.4 退貨與退款管理

本平臺可提供管理退貨授權(RMA)、退款及重新上架的工具。賣家須獨自負責自身的退貨政策、對客戶的承諾,以及遵守各渠道特定的退貨退款規則。SellingPilot 對因賣家退貨或退款政策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概不負責。

第 5 條 —— 客戶互動

5.1 客戶溝通工具

本平臺可提供使賣家與客戶溝通的工具,包括訊息、通知及評價管理(以下稱「溝通工具」)。賣家同意僅將溝通工具用於與透過連線渠道完成的交易相關的合法、正當的商業溝通。賣家不得使用溝通工具:

  • 傳送違反適用法律(包括 CAN-SPAM、CASL 及 GDPR)的未經請求的商業訊息、垃圾資訊或營銷內容;
  • 為在本平臺之外使用、或違反渠道政策而採集或收集客戶聯絡資訊;
  • 進行欺騙性、操縱性或欺詐性的溝通;
  • 誘使客戶違反某渠道政策而在該渠道之外進行交易;
  • 傳送侵犯第三方智慧財產權或包含禁止內容的溝通。

5.2 客戶資料處理

透過本平臺訪問的所有客戶個人資料(包括聯絡方式、訂單歷史及溝通記錄)均須受 SellingPilot 隱私政策資料處理附錄約束。賣家確認,透過渠道整合獲得的客戶資料須受相應渠道的資料使用限制約束。賣家僅可在以下情況下使用客戶資料:(a)履行訂單及提供客戶服務;(b)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且(c)符合相應渠道賣家資料政策的方式。

5.3 評價與反饋管理

在本平臺提供客戶評價管理工具的情況下,賣家不得使用此類工具:(a)招攬、誘導或製造虛假或帶有偏向性的評價;(b)壓制、操縱或以欺詐手段促使合法客戶評價被刪除;或(c)從事任何違反適用渠道政策、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背書指南》(FTC Endorsement Guides)或同類法規的與評價相關的行為。

第 6 條 —— 訂單管理

6.1 訂單處理

本平臺在統一儀表板中彙總並呈現來自連線渠道的訂單。賣家須獨自負責:(a)按各渠道的賣家義務及結賬時向客戶呈現的條款履行所有訂單;(b)在所述處理時限內及時處理與發貨;(c)就訂單狀態與客戶溝通;且(d)遵守適用於該交易的一切消費者保護法律。

6.2 訂單準確性

SellingPilot 致力於確保訂單資料準確傳輸,但不保證從渠道接收的所有訂單資料均準確無誤或完整。賣家須負責在履約前核實訂單準確性。若訂單資料出現差異,賣家應直接向相應渠道核實,並聯系 SellingPilot 支援團隊。

6.3 訂單取消

賣家須負責按各渠道的取消政策及適用消費者保護法律管理訂單取消請求。對於因賣家取消訂單而被渠道施加的取消費、罰款或績效缺陷指標,SellingPilot 概不負責。

6.4 欺詐與拒付風險

賣家承擔因透過連線渠道完成的交易而產生的一切欺詐訂單、拒付(chargeback)及爭議風險。SellingPilot 不提供欺詐篩查服務,亦不對透過渠道整合接收的訂單的合法性作出保證或擔保。建議賣家自行實施欺詐篩查措施,並遵守相應渠道關於拒付管理的政策。

第 7 條 —— 商品與銷售分析

7.1 分析工具

本平臺提供商品表現與銷售分析功能(以下稱「分析工具」),幫助賣家作出明智的商業決策。分析資料來源自連線渠道及與本平臺整合的系統所傳輸的資訊。賣家確認:(a)分析資料可能因渠道 API 限制而存在延遲、侷限或不準確;(b)SellingPilot 不保證分析資料的準確性或完整性;且(c)分析輸出僅供參考,不構成財務、法律或商業建議。

7.2 不構成投資或財務建議

分析工具或本平臺的任何其他功能均不構成投資建議、財務建議、稅務建議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專業建議。賣家不應僅憑本平臺的分析輸出作出財務、商業或戰略決策,而應進行獨立核實並諮詢適當的專業顧問。

7.3 資料準確性與責任

賣家須對錄入本平臺的資料負責,包括商品成本、目標利潤率及分析計算中使用的其他變數。對於因賣家提供的資料或從渠道接收的資料而導致的不準確分析結果,SellingPilot 概不負責。賣家在依據分析輸出作出對業務至關重要的決策之前,應獨立驗證這些輸出。

7.4 彙總基準分析

SellingPilot 可使用源自全體賣家平臺使用情況的彙總、匿名及去標識化資料,用於生成行業基準並改進平臺功能。此類資料不得以可識別任何單個賣家或其客戶的方式使用。

第 8 條 —— 智慧財產權

8.1 平臺智慧財產權

本平臺,包括所有軟體、功能、介面、演算法、商標、服務標誌、標識(logo)、文件及相關材料,均為 SellingPilot 及其許可方的專有財產。本條款不向您轉讓本平臺的任何所有權權益。未經 SellingPilot 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複製、修改、分發本平臺或基於本平臺創作衍生作品。

8.2 賣家內容許可

透過向本平臺上傳或提交任何內容(包括商品圖片、描述、標識或資料)(以下稱「賣家內容」),您授予 SellingPilot 一項非獨佔、全球範圍、免版稅的許可,使其可僅為向您提供並改進平臺服務之目的而使用、複製、儲存、處理及展示賣家內容。您宣告並保證,就所有賣家內容及第三方渠道內容而言,您擁有或擁有授予該許可所需的一切權利。

8.3 反饋

若您向 SellingPilot 提供關於本平臺的建議、反饋或想法(以下稱「反饋」),您即授予 SellingPilot 一項不受限制、永久、不可撤銷、免版稅的許可,使其可為任何目的使用、實施並商業化此類反饋,無需對您承擔義務或給予補償。

8.4 DMCA 與智慧財產權侵權主張

若您認為透過本平臺提供的內容侵犯了您的智慧財產權,請向 support@sellingpilot.com 提交書面通知,內容包括:(a)所主張被侵權的受版權保護作品或智慧財產權的描述;(b)涉嫌侵權內容的描述及 URL;(c)您的聯絡資訊;且(d)在偽證處罰下作出的善意且準確的宣告。我們將依據《數字千年版權法》(DMCA)及適用法律對有效通知作出回應。

第 9 條 —— 隱私與資料保護

9.1 個人資料

SellingPilot 依據其隱私政策(該政策以引用方式納入本條款)收集並處理來自賣家及其團隊成員的個人資料。使用本平臺即表示您確認並同意隱私政策中所述的資料處理做法。您須負責確保您的團隊成員知悉並同意在使用本平臺過程中處理其個人資料。

9.2 客戶個人資料

在賣家透過本平臺訪問客戶個人資料(包括從渠道整合接收的資料)的情況下,賣家就其客戶資料而言系作為獨立的資料控制者(data controller)。賣家須負責:(a)向客戶提供適當的隱私告知;(b)僅為合法目的並遵守適用資料保護法律(包括 GDPR、CCPA 及同類法律)處理客戶資料;(c)實施適當的安全措施以保護客戶資料;且(d)回應其客戶提出的資料主體權利請求。

9.3 資料處理附錄

在 SellingPilot 作為資料處理者(data processor)代表賣家處理個人資料的範圍內,雙方須受 SellingPilot 資料處理附錄(「DPA」)約束,該附錄以引用方式納入本條款。賣家可傳送郵件至 support@sellingpilot.com 索取 DPA。若賣家受 GDPR 或同類法律約束,簽署 DPA 是繼續訪問本平臺的條件。

9.4 安全義務

賣家須負責對其平臺賬戶實施並維護合理的安全控制,包括強密碼、多因素認證(如可用)及訪問管理。賣家須就任何已知或疑似的賬戶未授權訪問及時通知 SellingPilot,郵箱為 support@sellingpilot.com

第 10 條 —— 費用、計費與訂閱

10.1 訂閱計劃

訪問本平臺須支付相應訂閱費用,具體取決於您在賬戶註冊時選擇的計劃,或相應訂購單或 SaaS 訂閱協議中規定的內容(以下稱「計劃費用」)。最新的定價及計劃詳情可在 www.SellingPilot.com 查閱,並可在不少於三十(30)天事先通知後變更。

10.2 計費與付款

計劃費用按所選的按月或按年方式預先收取。提供付款資訊即表示您授權 SellingPilot 向您指定的付款方式收取相應費用。除本條款明確規定或適用法律要求外,所有費用概不退還。您須負責相關機構就平臺費用所徵收的一切稅款、關稅及費用。

10.3 免費試用

SellingPilot 可在有限期間內提供本平臺的免費試用訪問。試用期結束時,除非您在試用期屆滿前取消,否則您的賬戶將自動轉為按相應計劃費用付費的訂閱。SellingPilot 保留隨時修改或終止免費試用優惠的權利。

10.4 超額使用與用量上限

您的計劃可能包含用量上限(例如訂單數、SKU 數、連線渠道數、API 呼叫次數或資料儲存量)。若您超出相應上限,可能按計劃中規定的費率收取超額費用。SellingPilot 將作出合理努力,在您接近用量上限時通知您。

10.5 逾期未付的暫停

若任何費用在付款到期日後逾期未付達十五(15)天,SellingPilot 可自行決定暫停您對本平臺的訪問,直至所有欠款付清。暫停並不免除您支付所有應付款項的義務。暫停後,若三十(30)天內仍未收到付款,SellingPilot 可終止您的賬戶。

第 11 條 —— 可接受使用與禁止行為

11.1 一般可接受使用

您同意僅為合法目的並按照本條款使用本平臺。您不得以任何下列方式使用本平臺:(a)違反任何適用的地方、州、國家或國際法律法規;(b)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c)具有欺詐性、欺騙性或誤導性;或(d)干擾或破壞本平臺或其底層基礎設施的完整性或效能。

11.2 禁止的技術行為

您不得:

  • 試圖未經授權訪問本平臺、其伺服器或相關係統的任何部分;
  • 未經明確書面許可,使用自動化工具、機器人、抓取程式或爬蟲從本平臺提取資料;
  • 向本平臺引入惡意軟體、病毒、木馬或任何其他有害程式碼;
  • 規避、停用或干擾本平臺的安全功能、訪問控制或用量追蹤機制;
  • 以對平臺基礎設施造成不合理或不成比例負載的方式使用本平臺;
  • 對本平臺進行逆向工程、反編譯,或試圖提取其原始碼。

11.3 禁止的商業行為

您不得:

  • 使用本平臺協助洗錢、欺詐或任何其他金融犯罪;
  • 未經書面授權,向任何第三方出售訪問權、再許可或轉售本平臺;
  • 將本平臺用於傳銷、金字塔騙局或其他被禁止的商業模式;
  • 虛報您的身份、業務,或透過本平臺銷售的商品或服務的性質。

第 12 條 —— 第三方整合與服務

12.1 第三方服務

本平臺可與第三方服務、市場、物流商、支付處理機構及其他平臺(以下稱「第三方服務」)整合或提供其訪問。SellingPilot 對任何第三方服務概不負責,亦不為其背書。您對第三方服務的使用受相應第三方的條款與條件約束,且您須獨自負責遵守該等條款。賣家就違反渠道服務條款及此類違規對 SellingPilot 平臺關係造成後果所承擔的賠償義務,詳見第 13.8 條。

12.2 第三方 API

依賴第三方 API(包括市場及渠道 API)的平臺功能,可能受相應第三方施加的呼叫頻率限制、停機、政策變更或停止服務影響。SellingPilot 不保證任何第三方 API 整合不間斷可用。對於因第三方 API 變更或停止服務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或中斷,SellingPilot 概不負責。

12.3 支付處理

本平臺不直接處理賣家與其客戶之間的付款。所有客戶付款均由相應渠道或支付處理機構按其自身條款處理。SellingPilot 無法訪問、亦不負責由渠道或第三方支付處理機構處理的客戶付款資料。

第 13 條 —— 免責宣告、責任限制與賠償

13.1 保證免責宣告

本平臺按「現狀」(AS IS)及「現有可用」(AS AVAILABLE)基礎提供,不附帶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SellingPilot 否認一切保證,包括對適銷性(merchantability)、特定用途適用性(fitness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不侵權、準確性及持續可用性的默示保證。SellingPilot 不保證本平臺無錯誤、不間斷,亦不保證渠道整合將毫無限制地執行。

13.2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對於因您使用或無法使用本平臺而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間接、附帶、特殊、後果性、懲罰性或懲戒性損害(包括利潤、收入、資料、銷售、客戶或商譽的損失),即便已被告知此類損害發生的可能性,SellingPilot 及其關聯公司、董事、高管、員工或代理人均不承擔責任。

13.3 累計責任上限

對於因本條款或您使用本平臺而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及全部索賠,SellingPilot 對您承擔的累計責任總額不得超過以下兩者中的較高者:(A)在引發索賠的事件發生前十二(12)個月內您向 SellingPilot 支付的費用總額;或(B)一百美元(USD $100)。

本第 13.3 條中的累計責任上限不適用於賣家在第 13.6、13.7、13.8 及 13.9 條項下的賠償義務,該等義務不設上限。賣家在該等條款項下的責任不受上述金額限制。

13.4 責任限制的例外

本條款中的任何內容均不限制或排除以下責任:(a)因過失導致的死亡或人身傷害;(b)欺詐或欺詐性虛假陳述;(c)任何其他依適用法律不得排除或限制的責任。

13.5 SellingPilot 有限的賠償義務

若第三方提出索賠,指稱本平臺本身(不包括任何賣家內容、第三方渠道整合,或在賣家指示或配置下執行的任何功能)直接侵犯該第三方在美國法律項下的已註冊版權、已註冊商標或已授權專利(以下稱「平臺智慧財產權索賠」),SellingPilot 須為賣家進行抗辯,並就有管轄權的法院最終判決或經 SellingPilot 書面批准的和解所確定的損害賠償及合理律師費向賣家作出賠償,但須同時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 賣家就平臺智慧財產權索賠向 SellingPilot 提供及時的書面通知,無論如何不得晚於賣家首次收到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
  • 賣家授予 SellingPilot 對該索賠的抗辯與和解的唯一且排他的控制權,包括選擇律師的權利;
  • 未經 SellingPilot 事先書面同意,賣家不就該索賠作出任何責任承認、和解要約或公開宣告;
  • 賣家提供 SellingPilot 所要求的一切合理配合、資訊與協助,相關費用由 SellingPilot 承擔;且
  • 賣家未修改本平臺、未以 SellingPilot 未授權的方式將其與第三方產品或服務結合使用,亦未違反本條款或適用法律使用本平臺。

對於因下列情形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索賠,SellingPilot 在本第 13.5 條項下不承擔任何賠償義務:(i)賣家內容,或由賣家或任何第三方提供的任何內容、資料或材料;(ii)SellingPilot 遵從賣家的指示、規格或配置;(iii)由賣家或代表賣家對本平臺所作的任何修改;(iv)賣家將本平臺與非 SellingPilot 提供的產品、服務或系統結合使用;(v)賣家透過本平臺銷售的產品、商品或服務;(vi)任何第三方渠道、市場或整合服務;或(vii)任何應由賣家在第 13.6、13.7 或 13.8 條項下賠償義務所涵蓋的索賠。

本第 13.5 條所述的賠償,構成 SellingPilot 就任何平臺智慧財產權索賠承擔的唯一且排他的義務,以及賣家的唯一且排他的救濟。

13.6 賣家賠償 —— 一般

對於任何第三方因下列事項引起或與之相關而提出的任何及全部索賠、要求、訴訟、程式、責任、損害、損失、判決、和解、成本及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及訴訟費)(以下稱「損失」),賣家須向 SellingPilot 及其母公司、關聯公司、子公司、高管、董事、員工、代理人、繼任者及受讓人(合稱「SellingPilot 受償方」)作出賠償、抗辯並使其免受損害,這些事項包括:

  • 賣家對本平臺的使用或訪問,包括任何團隊成員或透過賣家賬戶訪問本平臺的其他人的使用;
  • 賣家內容,包括任何指稱賣家內容侵犯、盜用或違反任何第三方智慧財產權、隱私權、形象權或其他專有權利的索賠;
  • 賣家違反本條款、任何被納入的政策,或賣家在本條款項下作出的任何宣告或保證;
  • 賣家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法規或政府命令;
  • 賣家的產品、商品或服務,包括與產品缺陷、產品安全、錯誤標示、虛假廣告、違反保證,或未遵守適用消費者保護或產品責任法律相關的索賠;
  • 賣家的商業行為、銷售行為、客戶互動或溝通;或
  • 賣家的團隊成員、承包商、代理人或代表在使用本平臺過程中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

賣家在本第 13.6 條項下的義務,無論 SellingPilot 自身的過失是否對索賠有所助長均適用,除非最終法院判決明確認定損失完全由 SellingPilot 的重大過失或故意不當行為所致。

13.7 賣家賠償 —— 第三方智慧財產權侵權

在不限制第 13.6 條的前提下,對於第三方因下列任何主張引起或與之相關而產生的全部損失,賣家須特別向 SellingPilot 受償方作出賠償、抗辯並使其免受損害,該等主張包括:

  • 賣家透過本平臺刊登、銷售或出售的任何產品,在任何司法管轄區侵犯、淡化、假冒或以其他方式違反該第三方的商標、商業外觀(trade dress)、專利、版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無論是否註冊);
  • 上傳至本平臺或透過本平臺傳輸的任何賣家內容(包括商品圖片、描述、品牌名稱、標識或營銷材料)侵犯任何第三方智慧財產權;
  • 賣家曾刊登、分銷或銷售假冒商品、未經授權的仿製品,或帶有未經授權複製的第三方品牌或標誌的產品,無論 SellingPilot 是否事先知悉此類侵權;
  • 賣家在商品標題、描述或後設資料中使用第三方品牌名稱、關鍵詞或標識,構成商標侵權、虛假原產地標示或不正當競爭;或
  • 因賣家在本平臺上或透過本平臺實施的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SellingPilot 在任何訴訟、程式或索賠中被列為被告、共同被告或輔助侵權人。

賣家在本第 13.7 條項下的賠償義務適用,無論:(i)SellingPilot 在索賠之前是否知悉賣家內容或產品的侵權性質;(ii)SellingPilot 是否在提供平臺服務的日常過程中傳輸、展示或處理了侵權內容;或(iii)SellingPilot 在索賠之前是否就賣家內容收到任何下架通知、停止侵權函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投訴。

13.8 賣家賠償 —— 產品責任

在不限制第 13.6 條的前提下,對於第三方(包括客戶、終端使用者、監管機構或其他賣家)因下列事項引起或與之相關而提出的任何主張所產生的全部損失,賣家須特別向 SellingPilot 受償方作出賠償、抗辯並使其免受損害,該等事項包括:

  • 與賣家透過本平臺刊登、銷售或出售的產品相關的任何產品缺陷、設計缺陷、製造缺陷或未盡警示義務,無論該主張基於嚴格責任、過失、違反保證或任何其他理論;
  • 賣家未遵守任何適用的產品安全法律、法規或標準,包括《消費品安全法》(CPSA)、《聯邦危險物質法》、ASTM 標準、FCC 法規、FDA 法規,或任何適用司法管轄區內的同等法律的要求;
  • 與賣家產品相關的任何產品召回、安全警示或監管執法行動,無論是由賣家自願發起還是由監管機構強制要求;
  • 賣家對產品的錯誤標示,包括不準確的成分清單、安全警告、原產地標記、認證宣告(如 UL、CE、RoHS)或法定監管披露;
  • 賣家就產品特性、效能、認證或對適用標準的合規性作出的虛假或誤導性陳述;或
  • 任何因 SellingPilot 協助賣家產品的刊登、銷售或分銷,而主張其在任何適用產品責任法律或法規項下作為「賣家」「分銷商」「市場」或「線上平臺」承擔責任的索賠。

賣家確認並同意,SellingPilot 的角色僅限於提供刊登管理與訂單彙總平臺,SellingPilot 不製造、檢驗、儲存、處理、運送賣家產品,亦不取得其所有權。賣家宣告並保證,透過本平臺刊登的所有產品在其銷售所在的每一司法管轄區均符合一切適用的安全、標示及監管要求。

13.9 賣家賠償 —— 違反渠道使用條款

在不限制第 13.6 條的前提下,對於因下列事項引起或與之相關而產生的全部損失,賣家須特別向 SellingPilot 受償方作出賠償、抗辯並使其免受損害,該等事項包括:

  • 賣家違反其與任何第三方渠道、市場或與本平臺整合的平臺(包括但不限於 Amazon Seller Central、eBay Seller Hub、Walmart Marketplace、Shopify、Etsy、TikTok Shop 及任何其他連線渠道)之間的服務條款、賣家政策、刊登指南、溝通政策或任何其他協議(以下稱「渠道服務條款違規」);
  • 因賣家行為而對其在任何渠道上的賬戶採取的任何暫停、終止、限制或執法行動,無論該行動是否同時擾亂或影響 SellingPilot 對該渠道的 API 訪問或整合;
  • 渠道運營方因賣家以違反該渠道服務條款、API 使用政策、資料使用限制或賣家協議的方式使用 SellingPilot 整合工具,而對 SellingPilot 提出的任何索賠、要求或訴訟;
  • 因賣家在某渠道上的行為或政策違規,渠道運營方對 SellingPilot 施加的任何罰金、罰款、費用或收費;
  • 賣家直接或透過 SellingPilot 整合工具,規避或試圖規避任何渠道的賣家核實、反濫用或欺詐檢測系統;或
  • 賣家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導致 SellingPilot 被列入某渠道的受限開發者名單、其 API 憑證被撤銷或限流,或其與任何渠道的整合能力以其他方式受到損害。

賣家明確確認:(i)SellingPilot 提供平臺多渠道整合服務的能力,取決於維持對渠道運營方的 API 訪問及良好關係;(ii)賣家違反渠道政策可能直接損害 SellingPilot 與這些渠道的關係及其服務平臺上全體賣家的能力;且(iii)本第 13.9 條項下可追償的損失包括 SellingPilot 的補救成本、應對渠道執法行動所產生的法律費用,以及因賣家行為導致渠道整合受損而歸因的任何收入損失。

13.10 賠償程式

以下程式適用於第 13.5 至 13.9 條項下的所有賠償義務:

(a) 通知

尋求賠償的一方(以下稱「受償方」)須就任何尋求賠償的索賠向賠償方(以下稱「賠償方」)提供及時的書面通知。未及時通知不免除賠償方的賠償義務,但以賠償方因延遲而受到實質性不利影響的範圍為限。

(b) 抗辯控制權

賠償方有權使用受償方合理接受的律師,承擔對該索賠抗辯與和解的唯一控制權。受償方有權自費使用自行選擇的律師參與抗辯。

(c) 配合

受償方須就抗辯向賠償方提供其所要求的一切合理配合、資訊與協助,相關費用由賠償方承擔。

(d) 和解

賠償方不得以下列方式和解任何索賠:(i)未經受償方事先書面同意,向受償方施加任何財務責任或義務;(ii)要求受償方承認責任;或(iii)未經受償方事先書面同意(該同意不得被無理拒絕),限制受償方未來的商業活動。

(e) SellingPilot 承擔抗辯的權利

儘管有上述規定,在賣家為賠償方的情況下,若 SellingPilot 合理認定:(i)賣家未勤勉地進行抗辯;(ii)該索賠對 SellingPilot 的業務、聲譽或渠道關係構成重大風險;或(iii)賣家與 SellingPilot 在該索賠抗辯中的利益存在衝突,則 SellingPilot 保留在發出通知後自行決定承擔該索賠抗辯控制權的權利,相關成本與費用由賣家承擔。

第 13.5 至 13.10 條,就賣家在條款有效期內的行為所引起的任何索賠而言,在本條款終止或屆滿後繼續有效。

第 14 條 —— 期限與終止

14.1 期限

本條款自您首次訪問本平臺之日起生效,並持續有效,直至任一方按本條規定予以終止。

14.2 賣家終止

您可隨時透過以下方式終止您的賬戶:(a)訪問本平臺內的賬戶設定;或(b)向 support@sellingpilot.com 提供書面通知。終止於當前計費週期結束時生效,除適用法律要求外,對預付計劃費用中未使用部分不予退款。

14.3 SellingPilot 終止或暫停

在下列情況下,SellingPilot 可立即暫停或終止您對本平臺的訪問,且不承擔責任:(a)您實質性違反本條款,且在書面通知後十(10)天內未予糾正;(b)SellingPilot 有合理理由相信您的賬戶或活動對 SellingPilot、其他使用者或第三方構成損害風險;(c)您從事欺詐或非法行為;(d)您未按期支付費用;或(e)適用法律或渠道合作伙伴要求如此。

14.4 終止的後果

終止後:(a)本條款項下授予您的所有許可立即終止;(b)您須停止對本平臺的一切使用;(c)SellingPilot 將在終止後三十(30)天內,應書面請求提供您的資料供匯出,此後該資料可能被刪除;且(d)所有未了結的付款義務在終止後繼續有效。

第 15 條 —— 條款的修改

SellingPilot 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的權利。我們將透過以下方式就重大變更發出通知:(a)在本平臺上釋出更新後的條款並標註修訂後的「生效日期」;(b)向您註冊賬戶的電子郵箱傳送郵件通知;或(c)在平臺內顯示醒目的通知。在任何修改生效日期之後繼續使用本平臺,即構成您對修改後條款的接受。若您不同意修改後的條款,您必須停止使用本平臺,並可按第 14.2 條終止您的賬戶。

第 16 條 ——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16.1 適用法律

本條款受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法律管轄並據其解釋,不考慮其法律衝突原則。在適用的範圍內,您居住地司法管轄區的強制性消費者保護法律不因本法律選擇條款而被排除。

16.2 非正式解決

在啟動任何正式爭議解決程式之前,您同意首先透過 support@sellingpilot.com 聯絡我們,並本著善意嘗試在三十(30)天內非正式地解決爭議。SellingPilot 將作出合理努力,及時、非正式地解決爭議。

16.3 有約束力的仲裁

對於未能非正式解決的爭議,您與 SellingPilot 同意透過由 JAMS 依其適用規則管理的有約束力的仲裁解決任何爭議,而非訴諸法院,但下文另有規定者除外。仲裁應在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縣進行,或經雙方同意以遠端方式進行。各方各自承擔其仲裁費用,但仲裁員有權就輕率提出的索賠裁定費用承擔。

16.4 集體訴訟棄權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您放棄參與集體訴訟或集體仲裁的權利。所有索賠必須以各方的個人身份提出,而非作為任何所謂集體或代表性訴訟中的原告或集體成員。

16.5 仲裁的例外

儘管有上述規定,任一方均可向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縣有管轄權的法院尋求緊急禁令或其他衡平救濟,以在仲裁待決期間防止不可彌補的損害。智慧財產權侵權索賠及執行仲裁裁決的訴訟亦排除在仲裁要求之外。

第 17 條 —— 一般條款

17.1 完整協議

本條款連同所有被納入的政策及任何適用的訂購單或 SaaS 訂閱協議,構成您與 SellingPilot 之間就本平臺達成的完整協議,並取代此前所有的溝通、陳述與協議。

17.2 可分割性

若本條款的任何條文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該條文應在使其可執行所必需的最小範圍內予以修改,其餘條文仍保持完全的效力。

17.3 棄權

SellingPilot 未執行本條款任何條文,不構成對該條文或任何其他條文的棄權。任何棄權均須經 SellingPilot 授權代表書面簽署方為有效。

17.4 轉讓

未經 SellingPilot 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轉讓或轉移您在本條款項下的權利或義務。SellingPilot 可在合併、收購或出售其實質全部資產的情況下,未經您同意轉讓本條款。

17.5 不可抗力

對於因 SellingPilot 合理控制之外的原因(包括自然災害、流行病、政府行為、影響第三方基礎設施的網路安全事件,或網際網路服務中斷)導致的本平臺履約延遲或失敗,SellingPilot 概不負責。

17.6 通知

SellingPilot 向賣家發出的通知將送達與您賬戶關聯的電子郵箱地址。賣家向 SellingPilot 發出的通知應傳送至 support@sellingpilot.com,或郵寄至:SellingPilot, 21688 Gateway Center Drive, Suite 300, Diamond Bar, CA 91765。通知於送達時生效。

17.7 語言

本條款以英文提供。在提供任何譯文的範圍內,英文版本在所有方面均為準。

17.8 聯絡資訊

聯絡型別 聯絡方式
一般支援 support@sellingpilot.com
法務/合規 support@sellingpilot.com
隱私/資料 support@sellingpilot.com
安全 support@sellingpilot.com
DMCA/智慧財產權主張 support@sellingpilot.com
註冊地址 21688 Gateway Center Drive, Suite 300, Diamond Bar, CA 91765

© 2026 SellingPilot。保留所有權利。本使用條款最近更新於 2026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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